北京星视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我们主要从事传媒及娱乐事业相关的业务,包括中国、韩国、日本、台湾、香港 等亚洲的娱乐、体育、演艺等诸多领域Film电影、tv.cf电视广告、艺人签约、海内外明星经纪、组织策划承办大型演唱会、互动跨媒体平台及相关内容制作。承接各类企业内部活动以及性或者社会性的节庆活动的整体策划、礼仪服务与全程执行,包括各类开业典礼、开盘仪式、奠基典礼、竣工投产(落成)仪式、上市公司上市仪式等活动的整体策划和承办、组织及实施。 凭借着多年丰富的广告经验和更具有国际观念的团队,通过深入有效的沟通及整体的线下策划,提供效果和可信度的途径,全方位替企业处理各项公关事务、进行整体企划。包括各种Event、公关、新闻发布,软文投放、公关处理等。机构在亚洲各大城市设立分支机构;遍及香港、上海、厦门、北京、台北、汉成;目前登陆中国内地市场开展娱乐传媒以及制作业务。开辟中国内地地区娱乐传媒、制作和跨市场的新视野。 我们的形象代言优势: 1、 知名度 我公司在港台及大陆演艺圈内有较高知名度,庞大的演艺网络,专业的经纪、代理、服务人才,迅速、完善、真诚、真心的服务是形成我公司知名度的关键。 2、 在价格上占优势 我公司拥有庞大的演艺网络,我们不仅与知名艺人有良好关系而且国内多家经纪公司委托我公司为旗下的艺人进行宣传推广联系演出。 3、 丰富的经验 我公司已成功代理了多宗国内外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等事务,众多知名厂家都曾委托我们寻找企业品牌形象代言人。代理了一批对国内观众颇具影响力的海外明星在中国大陆的广告形象代言和演艺活动。其中艺人包括韩国明星元彬、蔡琳、车仁表、张东健、安七炫等,公司还支持港台内地艺人有:郭富城,刘德华,周杰伦,任达华,张韶涵,心凌,陈坤等二十多名企业形象代言人和演出。
北京星视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
  • 110115009382531
  • 91110115786184971B
  • 开业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06-03-03
  • 陈伟
  • 50 万元
  • 2006-03-03 至 永久
  • 大兴分局
  • 北京市大兴区大兴区育镇街32号院3号楼1层10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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